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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房产证不发13名退休教师起诉北京邮电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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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1955年就进入北京邮电大学了,我们都是70岁到80岁的老人了,可是我们连自己的房产证都没有,学校是侵权……”被上诉人席上,北京邮电大学退休教师徐老师义愤填膺的说。今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13名退休教师与北京邮电大学所有权纠纷案件。

    退休教师们称1996年12月,他们按照北京邮电大学向职工出售住房办法,购买了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院的房屋,济南房地产律师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 并向北京邮电大学交纳了购房款。可是北京邮电大学一直将房屋产权证扣压,迟迟不执行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退休教师们向法院起诉要求北京邮电大学无条件将房屋的所有权证书交还。

    北京邮电大学在一审辩称学校正在进行房屋所有权证的发放工作,但发放房产证是有条件的,退休教师必须签订供暖协议书,还要就有关物业管理问题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北京邮电大学称发放产权证的工作是按照学校2009年6月的会议纪要执行的。

    法院一审认为北京邮电大学未能及时将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给退休教师的行为显属不当,其行为侵犯了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判令北京邮电大学立即无条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还给13名退休教师。

    北京邮电大学对无条件交付房产证有异议,上诉至一中院。北京邮电大学称发放房产证不能无条件,退休教师应当承担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比如供暖费、物业费。

    “北京邮电大学是把我们的财产交还给我们,我们如果没交物业费等费用,学校可以告我们,这和房产证没关系,这完全是两码事”,退休教师们回答。一位周老师称:“我的爱人在一审时还出庭了,在二审期间就去世了,就因为没有房产证,我无法行使继承权。”“我们拿回房产证是权力,交还房产证是学校的义务”,一位退休教师补充到。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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